2021年,我局法治政府部门建设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在省厅的业务指导和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和《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2021年交通运输法制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全面提升交通运输法治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截止10月底,市本级共受理行政审核审批件3033件,办结3033件,办结率100%,其中即办件3014件,承诺件19件;全市交通执法机构共立案调查违法行为2690起、实施行政处罚2589起,查处超限运输车辆1134辆次,卸载4.2万吨;查处非法营运车辆227辆次。现将2021年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情况
(一)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水平明显提高。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张国球局长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主持6次党组会议对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改革等重大决策事项进行专项研究部署,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领域的工作及时部署、及时督促,严格执行“集体研究、分工负责、民主集中、会议决定”的决策原则,切实把法治建设的各项要求体现到业务工作和日常管理中,积极为推进法治建设提供保障、创造条件。二是深入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局党组中心组坚持集体学法制度,开展党组中心组学法活动,制定中心组年度学法计划,把宪法法律、党内法规和行业法律、法规、规章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重点学习了《民法典》《行政处罚法》《安全生产法》《福建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条例》等,邀请市委党校老师作“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辅导报告。通过领导干部个人自学、集中辅导等方式,学习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加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法治建设重大决策部署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三是根据省厅及市政府法治工作年度工作要点,结合我市交通运输工作实际,制定“三明市交通运输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要点”,全面部署我局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把交通运输系统各项工作纳入法治轨道。
(二)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1.简政放权方面,一是深化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改革,精简工程项目审批事项和条件,取消或简化审批事项前置条件和特殊环节,梳理保留中介服务事项清单4项,由企业、群众自主选择中介机构服务;二是下放“普通国省干线建设项目交工验收备案” 行政确认事项,进一步方便企业和群众办理;三是实现毗邻县际客运线路县级审批,减少审批环节,减轻群众负担;四是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4项行政审批事项委托至县(市、区)让群众少跑腿。
2.放管结合方面,一是进一步规范和加快我市普通公路建设项目设计审核审批工作,修订出台《三明市普通公路建设项目设计审核审批实施细则(试行)》,通过明确系统内部分级审批内容,规范设计文件编制要求,提高普通公路建设项目设计审核审批效率,进一步服务我市“大招商招好商”攻坚战役工作;二是实现营运车辆“三检合一”检测结果全国互认,目前全市具备道路货运车辆“三检合一”检验检测机构达26家,实现了营运货车全国通检、检测结果全国互认;三是加强执法监管规范性,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强化信用监管的监管机制,推进“互联网+监管”系统信息完善及结果运用工作;四是落实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民化,落实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时限、网办深度达到全省最优,树立《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标准化目录清单》(即“五级十五同”目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明确动态管理权限、规范动态管理程序、严格动态管理责任。
3.优化服务方面,一是推动韵达网络货运全国总部和结算中心成功落地三明,组建服务专班在短短半个月完成原需3个月的平台认定和许可;二是推动水上夜游三明项目,采取政策倾斜、证照审批关口前移,船舶建造技术状况全程贴心“保姆式”服务,保证“明城号”游船顺利运营;三是上线运行大件运输并联许可审批,市县两级交通运输许可部门及时完成系统配置并对接省网上办事大厅,可网上办理全省范围申报的大件运输许可工作,极大提高办事效率;四是上线首个全网办港口工程事项,实现“港区内港航设施使用非深水岸线初审(1000吨级以下内河泊位、3000吨级及以上沿海泊位)(自贸区除外)”办理事项全网办,为港口工程事项的全网办实践探索开了个好头;五是取消货运从业资格证培训考试,将原有培训内容并入货车驾驶证培训中(培训+考试学时从40+2减少至7+1),大幅度减轻学员时间和经济负担;六是水运、地方海事行政许可时限再压缩、材料再精简、服务再提高,13个事项申请材料由原来的83份减少到71份,提高了企业、群众办理业务时的体验度。
(三)强化合法性审查,法治监督常态化机制化
1.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及公平竞争审查。一是将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工作列入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内容,对规范性文件、政府信息公开、政府项目、行政合同、比选评标等行政行为加强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工作;二是认真完成市政府办统一部署的每一轮规范性文件清理,包括我局负责起草以市政府文件下发和我局自行下发文件;三是认真组织开展各类专项清理活动,如涉及行政处罚内容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江流域保护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外商投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等;四是对涉及市场经济主体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严格审核,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具体办法和工作方案。
2.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及合同合法性审查。一是局党组研究重大事项时,要求局法律顾问全程参与讨论,对重大执法决定严格落实法制部门审核制度;二是根据《三明市交通运输局合同管理制度》,充分发挥局法律顾问的作用,对合同进行内容审核及合法性审查,今年来共审查合同11份。
3.加强案卷评查。一是我局结合行政执法评议和交通运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开展全市交通运输系统行政执法案件评查,线上抽查市、县两级交通运输执法案件,及时反馈存在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规范、提升全市行政执法案卷制作水平;二是市交通执法支队成立案卷评查工作领导小组,每月开展支队案卷评查工作,每季度开展全市案卷评查工作,组织执法人员开展案卷评析讨论学习,及时发现案件的问题和不足,进行通报并要求整改,以提高执法人员行政执法文书的制作水平及案卷质量。今年来,我局共计评查案卷80余份,全市交通运输系统评查复查案卷782份。
(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打造交通运输执法良好形象
1.在全市推行交通运输领域柔性执法工作。一是试点先行。我局制定《推行柔性执法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福建省交通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交通行业执法工作实际,采取柔性执法“三张清单”(即不予处罚、减轻处罚和从轻处罚清单)等步骤措施,在全市范围内率先试点开展柔性执法工作。二是健全柔性执法工作制度。在柔性执法理念的指导下,根据执法过程中遇到的具体情况分别制定了行政执法监管劝勉制度、执法事项提示制度、轻微违法警示、柔性执法从轻、减轻处罚和重大案件回访等五项制度及其所配套的相关行政执法文书,依据法定的权限,指导和帮助行政相对人积极预防、避免违法行为发生或违法行为升级,或指导其纠正违法行为,防止再次发生违法行为,将柔性执法理念和执法手段以规章制度的形式予以制度化、固定化,形成行之有效的柔性执法制度体系。三是创新柔性执法工作方式。积极探索开展行政柔性执法的有效途径,抓住工作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选准突破口和着力点,不断创新柔性执法方式方法,提升行政执法管理效能,从工作实际出发,在全市交通执法领域试行《“三个一”柔性执法工作法》,即:前期预防“一学一检一交流”;现场执法“一标一策一体验”;事后整改“一访一联一帮扶”。全市交通运输部门开展柔性执法工作试点以来,截止2021年10月底,全市共办理柔性执法案件711件,开展行政指导94次、说服教育410次、行政建议62次、行政约谈75次、行政处罚案件事后回访23次,取得了较好的社会和法律效果,获得交通运输企业及相关从业人员的肯定和支持。
2.开展交通运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根据部、省行动要求,在全市范围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交通运输部门牢固树立为民宗旨、强化使命担当,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以开展整治行动为契机,加强执法队伍建设。重点围绕宗旨不牢、作风不优、本领不强、担当不力和执法不廉五个方面自查自纠,全市查摆突出问题101个,已整改101个,整改率100%;走访企业494家,座谈交流从业人员798名,受理12328服务平台执法投诉230件、办结224件(在办6件),案件评查复查782卷,依法撤销不当错误案件4件,开展市县执法轮训454人次,为群众办实事89次。
3.抓好执法人员管理,强化执法队伍建设。加强执法队伍岗位训练,积极开展或参与上级组织的执法培训活动,落实《三明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工作方案(2021-2023)》及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的要求,加强执法人员岗位训练,组织或选派参加省厅业务培训93人次;组织执法人员《福建省行政执法证》换证工作,本年度开展执法人员换证122人次。
(五)健全行业监管机制,多形式开展监管工作
1.加强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一是及时推送“双公示”信用信息。按照要求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三明市信用信息平台推送交通运输行业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即“双公示”)、“红黑名单”、联合惩戒信息等信用信息。本年度前三季度我局向三明信用平台推送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共计575条。二是积极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在建普通公路信用考核方面,按照省交通运输厅的统一部署,每年度组织开展全市在建普通公路工程信用考核,考核结果报送省厅,由省厅作出最终评定。评定结果在省交通运输厅网上公示,接受监督。该结果对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和人员来年参加我省交通交涉工程招标投标至关重要,从而达到促进从业单位和人员自觉守法诚信的目的。道路运输业服务质量信誉考方面,质量信誉考核结果作为组织开展“双随机”的重要依据,凡是考核成绩是后两个等级(共有四个等级)的,将被列为“双随机”重点企业,对其加强监督检查,督促整改。三是认真开展诚信宣传教育活动。今年累计开展线下信用宣传活动3场,在车、船、路、港、站等场所,向交通运输企业和从业人员宣贯国家社会信用系统建设政策文件和交通运输信用相关政策要求,引导企业和从业人员把诚实守信真正作为共同的价值取向、行为规范和追求目标,让诚实守信的意识和观念深入人心,营造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的良好氛围。四是在局门户网站“信用交通专栏”,宣传各级党委政府及其部门有关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登载信用风险提示等、公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强制)等信息。五是积极推行完善信用承诺制度,在市场主体准入和市场主体自觉守法经营等方面,由市场主体主动提出信用承诺。今年我局共向“信用三明”推送7份承诺书。
2.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一是动态调整“两单两库”,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共4类,市场主体共计344家,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执法人员共计94名。二是局属各单位按照《三明市交通运输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细则》认真开展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本年度,我局开展“双随机”抽查工作2次,分别组织四个工作组对全市75家企业进行抽查;市交通执法支队按照检查计划每月开展“双随机”抽查工作,共检查企业160家(次),并形成抽查结果,在市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公开。
3.全面完成“互联网+监管”信息完善及数据应用工作。按市里要求全面认领“互联网+监管”平台中部省制定的监管事项169项,认领率100%;针对行政检查事项全面梳理编制检查实施清单204条,梳理率达100%;组织录入行政检查行为2338条,监管行为主项覆盖率达91.72%。
4.认真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密切关注全国疫情中高风险区域变化情况,督促全市道路客运、出租车网约车企业平台,暂停发往中高风险区域车辆及订单。持续加大对客运站、公交车、营运客车、巡游出租车、网约车疫情防控落实情况督导工作,指导纠正营运客车、公交车、巡游出租车、网约车未按疫情防控要求落实营运过程车辆消杀、司机未戴口罩、客运站(客运码头)测温验码,并建立健全台帐资料。对违反疫情防控要求的道路客运企业、出租汽车企业、网约车平台进行约谈,责令各运输企业对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车辆进行停运整改。
(六)扎实开展交通运输法治宣传及以案释法工作
编制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和责任清单,积极组织、开展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新修订法律法规等,邀请局法律顾问和党校专家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等专题讲座;组织开展各类法律法规知识考试共300余人次;开展“宪法宣传周”普法宣传活动,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与法律知识线上有奖答题,在“国家宪法日”当天组织全局领导干部举行宪法宣誓仪式、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在汽车东站开展12.4宣传活动,组织开展宪法宣誓活动;认真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局安监科、政法科分别组织市运输中心、市公路养护中心、市交通执法支队等单位(部门)结合“路政宣传月”(5月份)、“安全生产月”(6月份)活动广泛开展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宣传教育;交通综合执法机构结合“春运”、“国庆”长假等节假日运输市场巡查、设立运输服务站等方式,向过往群众和运输经营者提供服务和帮助、宣传道路运输法律法规,开展以案释法,特别是提醒广大乘客乘坐合法车辆,自觉拒绝“黑车”,维护自身权益。
二、2022年的工作打算
(一)加强交通执法队伍建设。贯彻落实《三明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三明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工作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以执法资格管理为抓手,强化对执法人员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坚持全覆盖原则,抓好执法人员法律法规和交通运输专业知识培训教育,推进实施执法人员轮训和考核。
(二)加强交通行政执法力度。一是开展联合执法,结合“双随机”抽查,强化对“两客一危一货”经营行为和安全生产的整治力度。二是全力推动超限超载非现场执法检测站点建设,全年计划建设超限超载非现场执法卡点38处。三是明确职责,加强对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管控,确保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有序。
(三)规范交通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机制;落实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强制)信息“双公示”工作;认真执行省厅修订出台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扎实开展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和以案释法活动,丰富案卷互查互评内容和形式,进一步规范执法文书制作,提高行政执法案卷质量;加强“行刑衔接”工作机制宣传和督促落实。
(四)持续开展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对制定涉及市场准入、行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法规规章和政策文件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出具合法性和公平竞争审查意见。
(五)持续推进系统普法宣教工作。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三明市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时研究讨论本单位法治建设问题;举办2次以上专题法制讲座。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要求,完善局普法责任制和责任清单。深入贯彻“八五”普法规划,重点加强宪法宣传教育,组织开展交通系统“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等宣传活动。二是深入开展多种形式法治学习,抓好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提升交通系统干部依法履职的意识和水平。同时,加强法治建设信息宣传报送,进一步营造依法行政的良好氛围。
三明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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