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后的行政处罚法,条文共计八十六条。本次修订最大亮点是贯彻党中央重大改革决策部署,推动行政处罚制度进步。首次增加了行政处罚定义,强化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增加通报批评、降低资质等级、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行政处罚种类。适当扩大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处罚设定权限。明确在交通运输等领域推行建立综合行政执法制度,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增加行政处罚权下放到乡镇街道的规定,推动执法重心下移。完善行刑衔接制度。对违法行为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追责期限延长至五年。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纳入到行政处罚法中。完善程序规定,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全面深化改革,行政执法领域取得了一系列丰硕的改革成果。修订行政处罚法是将全面依法治国、深化行政执法领域改革等重要成果落实在法律中的有力措施,保障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摘自交通政务微讯2021年第29期,总第226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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