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交通运输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时间:2021-01-13 1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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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我市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在省交通运输厅指导和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推进依法行政,着力落实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各项任务,努力提升交通运输行业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截止12月底,市本级共受理行政审核审批件3288件,办结3288件,办结率100%,其中即办件3129件,承诺件159件。全市交通执法机构共立案调查违法行为2725起、实施行政处罚2532起,检查各类车船(企业)471356辆(家)次,检测货运车辆41.72万辆次,查处超限运输车辆1967辆次,卸载7.83万吨;查处非法营运车辆205辆次。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交通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第一责任人职责履行情况

  一是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有关决策部署,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一项全局性和长期性的工作来抓,局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全年未发生重大违法行政案件,未造成严重社会后果并被问责;二是组织班子开展学法活动,集中学习《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民法典》《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三是根据市政府及省厅法治工作年度工作要点,结合我市交通运输工作实际,制定我局年度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要点(明交法〔20203号);四是积极履行法治政府工作情况报告制度,每年书面向省厅、市政府报告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情况并通过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

  1.在简政放权方面,加大改革力度、优化流程、压缩时限。一是在“放”字上下功夫。做好机构改革后行政权力事项清理,重新梳理审批事项,取消27项,下放35项。部份下放22(毗邻县客运班线等),委托县级办理12项;经清除,保留了市级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共116项。二是推行工程审批制度改革。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划分为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四个阶段,建立“一张蓝图、一个系统、一个窗口、一张表单、一套机制、一份指南”审批体系,优化各个阶段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限,压缩到90个工作日以内完成审批。

  2.在放管结合方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同时强化信用监管的监管机制。一是事前管标准。通过建立权责清单,推进权力清单规范化。一年来,明确权责事项389项,取消5项前置审批事项。二是事中管达标。实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制度,建立了“一单两库”,即:抽查事项清单、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随机调取执法人员和检查主体,公开检查结果,实现市场监管事项随机抽查全覆盖。三是信用管终生。全面推行交通运输行业信用考核、服务质量信誉考核、“黑名单”制度等,并强化结果运用公开,其中,在建普通公路工程信用考核评定结果对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和人员来年参加我省交通工程招标投标至关重要,质量信誉考核结果是“双随机”的重要依据,对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行为的列入“黑名单”并推送省交通运输厅。

  3.在优化服务方面,重点推进提高审批服务便民化。一是优化流程、简化程序,审批时限压缩到全省最短。推行“马上办”,将更多的承诺件转为即办件,即办件总数54项,占行政审批服务事项50%。积极推进电子证照库运用,将电子证照作为法定办事依据材料,大幅减少了纸质材料应用。二是提供更精准、无差别的审批服务,建成交通运输行政审批标准化体系。推动中央、省、市、县、乡审批服务事项“五级十五同”(事项名称、事项类别、法律依据、基本编码信息),建立统一的《交通行政审批流程》、《交通行政审批审查细则》及《办事指南》等一系列标准,实现同规范申报、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三是创新服务方式、减轻群众负担,变群众跑、企业跑、多次跑为干部跑、数据跑、不用跑。依托“互联网+政务服务”,主动对接“闽政通”、“e三明”线上在线服务,梳理“一趟不用跑”清单77项,占审批服务事项72%;“最多跑一趟”30项,占审批服务事项28%100%实现“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疫情期间,落实网上办、掌上办、预约办、邮寄办、智能办“五办工作法”,开展的“一件事”集成套餐服务,与公安交警部门协调,将原来要求群众提供“三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证明”转变为由我局业务部门统一到公安部门查询并开具证明,切实减轻了群众负担。四是实行船舶多检合一,为航运企业降本增效。检验检查采用预约检验方式。将海事管理部门的船舶年度核验和船舶检验机构负责的船舶安全检验一并完成,现场出具结果并制发相关证书和文书,不仅方便了航运企业不用多头送检,又有效解决监管部门对航运企业、船舶多头检查、重复检查。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推进制度建设

  一是将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工作列入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内容;二是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公文处理单”增设“规范性文件审核”栏目用于签署审核意见,2020年我局审查规范性文件2份,均不存在违法现象;三是规范性文件审查由局政策法规科负责,现有人员3人;审查时限要求5个工作日完成,实际工作中一般次日即可完成;四是认真完成市政府办统一部署的每一轮规范性文件清理,包括我局负责起草以市政府文件下发和我局自行下发文件;五是认真组织开展各类专项清理活动,如涉及民营经济发展规范性文件清理、环境保护规范性文件清理、军民融合发展规范性文件清理等等。

  (四)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及合同合法性审查制度

  一是确保法制审核工作有专人承担、专人负责。二是针对基层执法机构存在的法制审核专业人员数量不足、分布不均等问题,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法制审核工作中的作用。三是对实施重大执法决定的(即作出吊销证照、责令停产停业,以及对自然人处以1万元以上、对法人和其他组织处以3万元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撤销、注销或变更行政许可决定;对在公路用地范围、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内的建筑物进行强制拆除)必须经过法制部门审核,严格审核行政执法主体是否合法、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行政执法程序是否合法、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合法充分、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裁量基准运用是否适当、执法是否超越执法机关法定权限、行政执法文书是否完备、规范;违法行为是否涉嫌犯罪、需要移送司法机关等审核内容。四是结合实际,确定法制审核流程,明确送审材料报送要求和审核的方式、时限、责任,对送审材料确保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以及执法的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程序的合法性。五是根据《三明市交通运输局合同管理制度》,组织局政策法规科及法律顾问等力量,对合同进行内容审核及合法性审查,今年以来共审查合同12份。

  (五)严格落实“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根据市政府统一部署,我局及时制定并印发全面推进落实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方案(明交法〔201916号),细化落实三项制度的要求,部署市交通执法支队对现有的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按要求进行对照检查、修改完善。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根据我局方案,完善了三项制度,制定交通行政执法记录仪及执法信息采集站使用、管理工作制度(试行)及执法案件办理流程制度,落实责任到人,切实规范执法行为;全市各级交通运输部门也根据本辖区实际情况制定了相应实施方案,健全和完善“三项制度”,全面推行实施“三项制度”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

  (六)抓好执法人员管理,强化执法队伍建设

  认真落实《福建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积极参加省厅行政执法培训;省交通运输厅今年年中上线“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我局组织全市交通运输部门完善系统应用信息填报,全面实施行政执法人员线上管理。

  (七)在全市推行交通运输领域柔性执法工作

  根据市委依法治市办“关于建立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186’工作机制实施意见”要求,市交通运输局制定《推行柔性执法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明交法〔20202号),部署市交通执法支队结合《福建省交通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在全市范围内率先编制了柔性执法三张清单(明交执法案审〔202013号),即从轻处罚事项、减轻处罚事项和不予处罚事项“三张清单”(试行)及其相关文书(试行)。自6月份推行柔性执法工作以来,全市共处理柔性执法案件215件,得到了行政相对人的认可。在柔性执法理念的指导下,对交通运输违法行为查处,积极采取指导、建议、提醒、劝告等非强制性方法,努力通过“以案释法”、现场说法等教育引导等方式,为行政相对人提供更优质的服务,以文明柔性的执法方式实现刚性执法的目的,彰显文明执法新高度。

  (八)加强行政执法监督

  定期组织开展行政执法监督,重点督查“三项制度”、柔性执法工作落实等方面内容,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现场提出并督促整改;组织开展全市交通运输系统行政执法案件评查,线上抽查市、县两级交通运输执法案件,及时反馈存在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规范、提升全市行政执法案卷制作水平。

  (九)扎实开展交通运输法治宣传及以案释法工作

  编制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和责任清单(明交法〔20204号),积极组织、开展民法典宣贯工作,举办《民法典》专题讲座,邀请局法律顾问进行授课;组织开展“福建省国家工作人员统一学法考试”,共55名领导干部参加;开展“宪法宣传周”普法宣传活动,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与法律知识线上有奖答题,在“国家宪法日”当天组织全局领导干部举行宪法宣誓仪式、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在汽车东站开展12.4宣传活动,组织开展宪法宣誓活动;认真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局安监科、政法科分别组织市运输中心、市公路养护中心、市交通执法支队等单位(部门)结合“路政宣传月”(5月份)、“安全生产月”(6月份)活动广泛开展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宣传教育;交通综合执法机构结合“春运”、“国庆”长假等节假日运输市场巡查、设立运输服务站等方式,向过往群众和运输经营者提供服务和帮助、宣传道路运输法律法规,开展以案释法,特别是提醒广大乘客乘坐合法车辆,自觉拒绝“黑车”,维护自身权益。

  (十)加强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

  一是及时推送“双公示”信用信息。按照要求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三明市信用信息平台推送交通运输行业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即“双公示”)、“红黑名单”、联合惩戒信息等信用信息。今年以来,我局向三明信用平台推送行政许可信息135条、行政处罚信息40条。二是积极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在建普通公路信用考核方面,按照省交通运输厅的统一部署,每年度组织开展全市在建普通公路工程信用考核,考核结果报送省厅,由省厅作出最终评定。评定结果在省交通运输厅网上公示,接受监督。该结果对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和人员来年参加我省交通交涉工程招标投标至关重要,从而达到促进从业单位和人员自觉守法诚信的目的。道路运输业服务质量信誉考方面,质量信誉考核结果作为组织开展“双随机”的重要依据,凡是考核成绩是后两个等级(共有四个等级)的,将被列为“双随机”重点企业,对其加强监督检查,督促整改。三是认真开展诚信宣传教育活动。今年开展线下信用宣传活动2场,在车、船、路、港、站等场所,向交通运输企业和从业人员宣贯国家社会信用系统建设政策文件和交通运输信用相关政策要求,引导企业和从业人员把诚实守信真正作为共同的价值取向、行为规范和追求目标,让诚实守信的意识和观念深入人心,营造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的良好氛围。四是在局门户网站上开辟“信用交通专栏”,设置“政策文件”“信用信息”“信用公示”三个栏目。“政策文件”着重宣传各级党委政府及其部门有关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信用信息”链接国家相关信息系统平台,登载信用风险提示等;“信用公示”主要是按照要求及时公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强制)等信息。五是积极推行完善信用承诺制度,在市场主体准入和市场主体自觉守法经营等方面,由市场主体主动提出信用承诺。今年以来,共向“信用三明”推送14份承诺书。

  (十一)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一是动态调整“两单两库”,更新后,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共7类,抽查检查对象主体库中建设项目8个,市场主体共计833家,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执法人员共计74名。二是局属各单位按照《三明市交通运输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细则》认真开展2020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市交通执法支队按照检查计划,本年度共开展两次抽查工作,通过随机抽取执法人员的方式,每次抽取12名执法人员,分为四个小组,共随机抽取62家企业进行检查,并形成抽查结果,在市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公开。

  (十二)全面完成“互联网+监管”应用工作

  在福建省“互联网+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动态管理系统,根据省厅认领的监管事项,结合三明市交通实际,梳理认领三明市监管事项,并按要求录入检查实施清单。已认领监管事项63主项,编制录入检查实施清单96项,100%完成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三级关联。

  二、存在的不足与原因

  一是近年来交通运输部门一直处于机构改革,机构人事冻结,老同志退休、新生力量无法招聘,执法人员严重短缺,现有执法人员素质有待提高,对推行柔性执法方式存在畏难情绪。二是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涵盖交通工程建设、道路运输、水路运输、地方海事、公路路政以及安全生产等六个方面26个项目,专业跨度大、专业性强,实行“双随机、一公开”事中事后监管对执法人员要求太高,执法人员对本专业以外的业务难以胜任,影响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质量。三是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特别是联合惩戒方面有待加强,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与信用监管有机结合方面有待进一步改进和完善。

  三、2021年工作思路

  2021年,我局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以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服务“十四五”开局之年为中心任务、以落实三明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为抓手,持续推进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各项工作任务,为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领导学法用法制度;认真谋划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细化分解法治政府部门建设任务,明确责任到岗到人;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努力实现用规章制度推动法治政府部门建设落到实处。

  (二)提高队伍素质。坚持“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的宗旨,加强对执法人员法律法规教育和业务培训,发掘执法队伍潜能,切实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素质、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不断增强依法行政观念,提高公正执法、文明执法自觉性。

  (三)加大执法力度。按照上级关于整顿和规范交通运输市场秩序、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市“扫黑除恶”等工作实际,持续推进交通运输市场整治工作。加大执法巡查监管力度,重点做好动车站、汽车站等重点路段、区域的巡查监管工作,坚决打击道路运输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维护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稳定。

  (四)加强宣传教育。进一步加大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宣传培训力度,完善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机制,认真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加强普法宣传工作,营造人人自觉遵纪守法、依法经营的和谐交通运输环境。

  (五)推行简政便民。认真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完善利民便民措施;及时向社会公开执法信息,自觉接受公众监督;强化权力运行监督,规范全力运行机制,努力构建廉洁、规范、高效的权力运行机制。

  三明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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