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交通运输局2019年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情况工作报告(明交法〔2020〕1号)
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时间:2020-03-19 17:02
市政府:

  2019年我局的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市直相关部门的业务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要求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的决策部署,持续推进依法行政,着力落实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各项任务。截止12月底市本级共受理行政审核审批件4585件,办结4585件,办结率100%,其中即办件4367件,承诺件218件。全市交通执法机构共立案近1941件,检查客(货)运企业3470家,检测货运车辆32.61万辆次,查处超限运输车辆1126辆次,卸载3.72万吨;查处非法营运车辆267辆次。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扎实推进

  我局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和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强化局党组对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的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部署。建立并适时调整完善法治政府部门建设领导小组,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形成由局主要负责人牵头、各部门分工落实的领导协调机制,构建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抓住局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把宪法学习纳入局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将学习宪法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内容,促进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学习、了解宪法知识的基本内容。制定出台《三明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2019年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部门工作要点的通知》(明交法〔20197号),明确并组织实施四个方面、22项具体工作任务和实施措施;并持续将依法行政、民主行政、高效行政工作分解为具体指标,纳入对局属单位和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年度绩效考核任务内容,有力推动各级交通运输部门依法行政和法治部门建设工作。同时,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执法监督、“三基三化”建设、普法宣传、法律顾问、执法装备购置、执法信息化系统建设等经费纳入年度预算。

  二、转变政府职能,“放管服”改革持续深化

  (一)认真落实《三明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2019年打造“六最”营商环境工作要点的通知》(明交法〔20196号)的部署和要求。一是从激发活力和动力、强化公平和秩序、提升便利和品质3个方面2项具体任务持续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机制、优化政府服务,公布“一趟不用跑”、“最多跑一趟”事项清单,让企业和群众到交通办事越来越便捷,今年以来已下放毗邻县际客运班线审批事项等43项、取消审批事项6项。二是推进实现马上就办、网络申办、按时办、符合法定条件且申报齐全事项一次办、依申请办理事项在网上办事大厅公开办理。三是大力推进“证照分离”改革,提升营商环境,企业准入更便利,确定并公布交通运输第一批6种“不用重复提交证照”清单。

  (二)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市场环境更公平。一是事前定标准。依法制定市级交通运输职权事项标准,形成权力、责任及追责情形“三位一体”架构的权责清单。二是事中管达标。梳理完成包含6类随机抽查事项的抽查清单并向社会公示,557家市本级检查的交通运输企业和73名执法人员纳入名录库,推进市场监管事项随机抽查全覆盖。三是事后管处罚。制定交通运输行政处罚清单,依法逐条梳理行政处罚事项共263项。

  (三)按照市里统一部署,有序推进交通工程项目的审批改革,将原有的立项、预可、工可、初设、施工图设计、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审批阶段简化为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四个阶段。全流程审批时间减少到 90 个工作日以内。落实减税降费决策部署,全面推进营运货车“三检合一”工作,全市已有10家检测公司开展“三检合一”工作;落实“使用总质量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从事普通货运经营的、无需申请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车辆营运证,使用总质量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的驾驶人员无需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改革措施。

  (四)出台《三明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贯彻落实上级部署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工作措施的通知》(明交法〔20193号),落实市委办、市府办关于开展选派干部人才帮扶民营企业政策,选派业务干部到民营交通建设企业(福建海盛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开展帮扶活动,帮助企业规范参加项目建设招投标行为,提供力所能及的技术指导、协助企业开展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申报工作。该企业于今年9月份取得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业务能力和业务范围得到显著提升。

  三、推进依法行政,行业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稳步加强

  (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不断健全。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精神,完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在人事调整、干部提拔、大额资金使用拨付等重大事项严格执行相关规定,经局党组集体讨论研究通过。具体执法业务中,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定法制机构审查制度,确保业务部门作出的行政决策合法合理。

  (二)规范性文件管理进一步加强。认真贯彻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依照《三明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内部工作程序》规定,将交通运输所有业务内容全面列入公平竞争审查范畴。积极探索规范性文件定期和专项清理制度,健全清理长效机制。

  (三)行政执法工作进一步强化。制定实施方案,全面推行“三项制度”,一是抓住道路运输“两客一危一站”为重点执法监管对象,采取错时执法、夜间执法、周末及节假日执法,组织开展整治道路客运违法行为统一行动5次,严肃查处各类违章行为。二是持续强化路域环境执法监管,突出对重点时段、重点路段、重点设施和重点涉路违法行为的执法管控力度,紧密围绕公路路域环境“八个无”目标,严厉打击了各类公路违法行为,有力保障了公路安全、畅通。三是以三溪三湖、泰宁大金湖码头,侠天下旅游景区及各地渡口为重点,严厉查处各类水上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共拆除非法采砂主船2艘,子船6艘,现场整改安全隐患4处,确保水上交通安全。四是以信用考核和日常监管为重点,强化质量管控。对建设、施工、监理、设计参建单位进行信用综合评分,检查共发出抽查意见通知书15份,提出整改意见303条,暂停施工1个合同段、2个工点,返工2处,行政警告人员2名,市级约谈企业2家。中间检查及重大工序见证30余次,项目监督覆盖率100%

  (四)运用法律手段化解行政纠纷。去年原告卓辉(福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诉建宁县交通运输局、三明市交通运输局、第三人建宁县溪源乡人民政府、第三人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其他行政管理-其他行政行为一案,尤溪县人民法院于今年429日裁定驳回卓辉(福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诉讼请求;该公司向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三明市中院于923日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五)参与地方性法规规章制定、修订工作。积极组织专业人员参与《三明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草案送审稿)》《三明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草案送审稿)》《福建省渡运管理办法(草案送审稿)》等制定以及《福建省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福建省邮政条例》的修订研讨工作,提出修改建议。

  四、加大普法力度,法律素养和法治氛围不断提升

  认真落实《三明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2019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和年度普法计划的通知》(明交法〔20199号)精神,一是抓好机关干部职工法律法规学习。局党办落实局领导带头学法用法制度,抓好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将法律法规和党章党规学习纳入中心组集体学习内容;邀请法律顾问举办法律知识讲座(从《监察法》的视角谈公务人员的职业风险,《民法总则》对老百姓日常生活的影响,“反渎职侵权”知识等内容);结合“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学习,特别是新出台国务院令708号《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的宣传学习。二是结合实际,抓好从业队伍和群众的宣传教育。局机关和局属各单位结合业务工作实际,认真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局安监科、政法科分别组织市运输中心、市公路养护中心、市交通执法支队等单位(部门)结合“路政宣传月”(5月份)、“安全生产月”(6月份)活动广泛开展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宣传教育和参加市依法治市办组织的“12.4”三明市国家宪法日活动。市运输中心结合道路运输从业资格培训将交通运输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作为培训的重要内容。地方海事部门和交通综合执法部门进学校开展水上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交通综合执法机构结合“春运”、“国庆”长假等节假日运输市场巡查、设立运输服务站等方式,与管理与服务之中,向过往群众和运输经营者提供服务和帮助、宣传道路运输法律法规,特别是提醒广大乘客乘坐合法车辆,自觉拒绝“黑车”,维护自身权益;结合实施国省干线交通建设市场信用考核工作,进工地开展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等法律法规检查督促和宣传教育。

  五、健全监督机制,廉政建设和行业稳定不断增强

  (一)廉政风险防控不断增强

  交通运输系统涉及重大项目建设和大额专项资金拨付,点多、线长、面广,局党组注重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尤其是着重发挥好第一种形态的作用,抓早抓小抓落实:一是开展廉政谈话,增强廉洁意识。节日谈话不走样,每逢重要节假日,局党组结合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岗双责落实,党组书记带头开展廉政提醒谈话,要求党员干部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严格遵守各项廉洁纪律规定,勤俭过节、文明过节,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任前谈话全覆盖,今年以来,结合局直属单位机构改革,认真做好对新任干部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要求大家强化责任意识,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日常谈话严要求,紧密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要求,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实施办法,认真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据统计,今年以来,开展一般性廉政提醒谈话62人次,信访举报类廉政提醒谈话6人次。二是开展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自查,并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及其他处级干部按要求报送自查登记表。三是开展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问题集中整治,对十八大召开以来局公务用车使用加油卡数据进行梳理自查,并抽查相关数据记录,向驾驶员核实抽查数据情况,未发现违规问题。目前,以机构改革基本到位为契机,部署各科室(单位)对照机构改革后新的岗位职责查找廉政风险,以便汇编成册。

  (二)信访工作扎实推进

  今年以来,按照省厅和市信访局的工作部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信访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结合实际,突出重点,扎实做好信访工作。一是坚持落实落细信访工作责任制。局主要领导作为信访工作第一责任人,亲自参加每月“市长接待日”活动;对重要信访件,局主要领导认真阅批,提出明确要求,分管领导牵头研究推动合法合规解决,有效化解矛盾。今年以来共受理群众信访件10件,除1件尚在规定时限内正在办理,其余已全部答复且息诉息访。二是依法分类解决诉求,提升信访工作法治化水平。属我局受理范围内的投诉请求,均按照《信访条例》等有关规定认真做好书面告知、转送交办、督查落实、网上办理等工作,依法依规解决群众合理诉求。今年除受理群众信访件外,还受理了12345政务服务平台群众留言25件,“e三明”群众诉求件51件,均第一时间转送相关科室并及时督促办理,“四率”达标,群众满意度较高。三是加强分析研判,及时化解矛盾。近年我局不断健全预警预测机制,强化舆情信息收集、分析与研判工作。今年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第七届世界军人运动会、第二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等重大活动期间,我市交通运输系统启动信访情况“零报告”制度,通过对行业矛盾纠纷和信访突出问题进行认真排查,共上报省厅信访报表40余份,确保重大活动期间全市交通运输系统行业安定稳定。

  (三)信息公开全面实施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及时公开新能源城市公交车运营补助资金分配工作实施方案、毗邻县行政区域间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下放等涉及公共利益的信息;及时公开单位预决算情况,公开我市交通运输重大项目招标投标信息、重大设计变更信息、施工有关信息、质量安全监督信息等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情况,公开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培训信息情况、闽江沙溪口至三明台江航道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三明市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名单等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对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和提案办理答复均在局门户网站和信息公开专栏进行公开,便于公众查询。及时公告权责清单调整事项等。截至12月底,我局通过局门户网站公开各类信息203条。加强信用体系建设,认真落实“双公示”制度,在局门户网站“信用交通”栏登载和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推送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627条。

  三明市交通运输局

  20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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