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现将《三明市交通运输局2020年推进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认真组织贯彻落实。
三明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3月5日
三明市交通运输局2020年推进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要点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七五”普法收官之年。全市交通运输推进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交通运输“放管服”改革,加强综合执法队伍执法规范化建设,推动交通运输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我市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引领和支撑保障。现提出2020年推进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要点如下:
一、持续深化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
1.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健全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法治政府部门建设领导小组相关工作机制,每年至少召开一次领导小组会议,主要负责人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领导班子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将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健全考核评价体系,各项任务分解落实,推动法治政府部门建设。
2.积极开展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按照省厅和市委依法治市办统一部署,做好2015-2020年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情况总结评估,进一步完善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制度体系,严格贯彻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完成我市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各项任务。
3.依法依规做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和公平性审核。坚持应审尽审,有备必审,严格依法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政策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和公平竞争性审核。文件起草过程中倡导专家、法律顾问、社会公众和其他专业机构参与,提高文件前瞻性、实效性和科学性。进一步完善本系统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与清理制度,根据文件立改废情况及时作出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4.强化行政争议预防和化解能力。严格依法办理行政复议、积极应对行政诉讼案件,总结研究典型案例,加强对各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的指导。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准司法程序的法治监督和指导功能,规范行政行为,依法化解矛盾纠纷,有效保障各方合法权益。
5.发挥法制机构和法律顾问作用。充分发挥法制机构和行业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交通运输法治宣传教育、推进依法行政等方面的应有作用,探索交通系统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工作机制,提高科学和依法决策水平,强化法治保障能力。
6.畅通申诉与监督渠道。完善行政争议协调化解机制,用法治方式做好信访工作,保障合理合法诉求依照法定规定和程序得到解决;完善舆情监测及突发事件预警监测研判、应急预案机制,排查交通运输领域社会矛盾纠纷或者可能引发矛盾的苗头和隐患,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7.扎实推进“信用交通市”创建工作。进一步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健全信用征集、评价、监督、联合和奖惩机制,依法依规共享信用信息,深入落实信用信息归集公示和共享工作,强化信用信息在行政管理和公共交通运输服务事项中的应用。
8.做好交通运输执法与公安、司法等部门的工作衔接。开展与公安、司法等部门的业务交流,形成有效工作合力,提高交通执法的效率及效果。推动构建行政执法主体合法、运作流畅、高效协调、队伍稳定的交通运输执法体系。
二、深入推进交通运输“放管服”改革
9.深入推进简政放权,优化营商环境。深化部门权责清单制度,根据省级事项目录及我市实际,及时调整权责清单,明确权责;持续精简审批事项、优化审批流程、减少审批材料,对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开展“最优颗粒度”细化梳理,形成全市交通运输统一办事事项体系,减少政府部门自由裁量权,推进同一事项无差别办理;大力开展“减证便民”活动,彻底清理交通运输领域各类证明,凡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事项一律予以取消;梳理交通运输领域“一趟不用跑、最多跑一次”清单,凡是具备条件的要全部列入上述便民清单;优化流程、减少材料、缩短期限,完善规范的办事指南体系,全面推行“多证合一”“多证联办”,最大限度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
10.强化事中事后监管长效工作机制。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提升完善“一单、两库、一细则”。持续推进“互联网+监管”,加快交通运输系统现有各类监管平台逐步与我市“互联网+监管”互联互通。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推动监管工作更加公开公正、规范高效运行。
11.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按照省交通运输厅的统一部署,推行全流程一体化的交通政务智慧平台,推进同一事项、同一标准、同一编码、一次登录、全网通办,以科技提升加快推动企业和群众办事“随时、随地、随身”化,试点推进市县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一网通办”。
三、切实推进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12.严格落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按照上级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要求,整合机构和执法资源,理顺职能配置和权责关系,层层落实责任,不断夯实基层执法基础,稳步推动我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13.加强交通运输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加强执法监督,重点强化案卷评查和执法人员规范化管理等制度建设。完善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机制,进一步提高交通执法办案水平和执法文书质量。持续推进“四基四化”建设,强化队伍法制建设。全面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逐步建立健全综合执法队伍制度体系、实施体系、监管体系和保障体系,不断提升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水平和能力。
14.建立内部高效协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强化公路养护、运输事业等行业管理机构与交通综合执法机构的沟通和协作,处理好监管和处罚、属地管理和垂直管理的关系,解决交通执法信息共享难题,形成执法监管合力,切实提升交通运输执法水平。
15.积极推行柔性执法工作。根据《三明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三明市交通运输局推行柔性执法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明交法〔2020〕2号),按步骤推进柔性执法工作。通过开展柔性执法,树立“执法就是服务,服务就是执法”的理念,将以人为本、文明执法贯穿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全过程。
四、扎实开展普法宣传和法治培训工作
16.深入推进行业普法工作。制定实施年度普法计划,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和以案释法工作。鼓励结合行业特点和从业人员法律需求,创新法治宣传新机制、新方法。组织做好“12.4”国家宪法日和法治宣传教育日活动,做好“七五”普法收官和“八五”普法谋划工作,提升交通运输法治宣传的影响力。通过多样化法治宣传,培育行业法治文化,引导尊法守法、依法行政理念深入人心,为交通运输行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17.扎实开展法治教育培训工作。积极组织开展和参加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各类培训,培养交通运输执法人员的法治思维与法治方法,提升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能力和执法水平。
18.积极争取法治工作经费。争取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执法监督、“四基四化”建设、普法宣传、法律顾问、执法装备购置、执法信息化系统建设等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确保2020年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各项工作全面有效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