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规范行政裁量权职权目录、流程图及适用规则的通知
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时间:2011-09-02 16:57

各县(市、区)交通局,市运管处、市公路局、市交通质监站:

自2008年省交通厅印发《福建省交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以来,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执法理念在全市交通运输执法队伍得到体现,对规范行政处罚,促进合理行政,加强交通行政执法的社会影响力,预防职务犯罪和防治腐败产生了积极作用。为了进一步拓展和深化规范自由裁量权工作,根据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工作的通知》(明政办〔2011〕39号),我局组织人员对市级交通运输行政管理部门的交通运输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职权进行清理登记,起草了《三明市交通运输局规范行政裁量权职权目录、流程图及适用规则》,经反复征求意见、修改、论证后,已于2011年8月30日局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遇有问题,请及时与市局法制科联系,联系电话:0598-8265359。

附件:

一、行政许可(审批)职权目录

二、行政许可(审批)办理流程

下载:附件2.doc

 

三、规范行政许可(审批)裁量权业务内容

四、行政强制职权目录

五、行政强制流程图

下载:附件3.doc

六、三明市交通运输行政机关行使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裁量权适用规则

下载:附件4.doc

 

 

 

 

 

 

 

 

 

O一一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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