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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交通运输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时间:2016-01-27 09:54

  引言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和三明市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明信息公开办〔2016〕1号)要求组织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复议、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表。本年度报告统计数据时限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我局“三明市交通运输局”网站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三明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地址:三明市新市北路沪明新村198幢;电话:0598-8223359)。

  一、概述

  201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指导下,以贯彻落实《条例》、《办法》为主线,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的内容,完善信息公开的制度,增强信息公开的效果。一年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充实我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为保证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顺利开展,指定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制定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安排部署公开工作,做到及时公开,专人负责、专人管理。

  (二)健全完善机制。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及时更新、完善《指南》和《目录》,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保障,对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和分工、公开信息保密审查、主动公开信息的清理发布、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的管理等制度进行细化完善,使信息公开工作逐步走上日常化、制度化,形成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

  (三)丰富公开内容。进一步充实完善信息公开的范围、主体、方式、程序和监督等内容,依法、全面、及时地向社会公开交通运输行政审批情况、公共交通出行等信息,方便群众查询。

  (四)强化渠道优化。严格按照市政府及市政务公开办要求,继续优化我局网站栏目设置,扩大信息容量,加快更新速度,发挥互联网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平台作用。充分利用电子屏幕、专题公开栏、局OA电子公告栏等渠道,及时、全面、准确地主动公开交通运输相关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局2015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0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条,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3条,规划计划类信息1条,行政许可类信息47条,重大建设项目信息4条,为民办实事类信息10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15条,其他信息49条。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我局认真落实《条例》及省市实施意见的各项要求,从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进行咨询和监督出发,优先选用信息化手段,在“三明市政府”网站和“三明市交通运输局”网站公开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向市图书馆、市档案馆查阅场所及省市有关新闻媒体报送主动公开信息。根据便民、有效的原则,进一步加强便民服务,对公众关注的,与交通工作有关的立法信息、立法动态,及时进行收集、整理和上网,方便公众查询。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为积极稳妥地做好社会公众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我局具体明确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受理申请机构、申请提出方式、申请受理流程、服务方式和内容,进一步规范申请受理程序,明确操作要求和办结时限,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2015年度,我局没有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至2015年底,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产生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为了充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政府信息的知情权、获取权和监督权,我局按照《条例》的精神,制定了严格的监督和救济措施。明确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我局没有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认为我局的具体行政行为违反《条例》的要求,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认为我局的具体行政行为违反《条例》的要求,并造成其经济损失的,可以依法请求赔偿。

  至2015年底,我局未收到针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事项。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还存在许多不足,如主动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公开的方式、途径还可以更加广泛等方面还需要继续做出努力。

  我局将严格《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认真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推动各项制度的有效执行和落实,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效,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1)统计指标的说明:本附表根据本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填列。

  (2)附表。

  

指 标 名 称

计量单位

2015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130

3503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130

3503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0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上申请数

0

0

3.信函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0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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