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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交通运输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时间:2014-01-13 09:34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三明市交通运输局编制的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复议、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表。我局三明市交通运输局网站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三明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地址:三明市新市北路沪明新村198幢;电话:0598-8223359)

一、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公开办有关要求,200851日起我局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配备了3名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截至2013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全年共制作、获取政府信息1150条,其中主动公开信息334条,作为依申请公开信息580条,不予公开信息236条。

今年以来,我局根据2013年三明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政务公开工作确定的主要任务,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的内容,完善信息公开的制度,增强信息公开的效果,在抓巩固、抓提高、抓落实上下好功夫。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了切实开展好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具体负责制定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安排部署公开工作,做到及时公开,专人负责、专人管理。

(二)强化机制完善。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保障,不断完善《三明市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进一步细化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和分工、公开信息保密审查、主动公开信息的清理发布、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的管理等制度,使信息公开工作逐步走上日常化、制度化,形成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

(三)强化职责明确。遵循“谁制作、谁公开”、“谁保存、谁公开”的原则,规定了各项信息制作和保存科(处、室、站)为交通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部门,负责人为部门信息公开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部门的信息公开工作。各责任处科室站都安排专人作为信息公开工作联络员,负责信息公开资料的整理报送,把信息公开工作任务细化到人、责任到人。

(四)强化渠道优化。严格按照市政府及市政务公开办要求,继续优化我局网站栏目设置,扩大信息容量,加快更新速度,发挥互联网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平台作用。充分利用电子屏幕、专题公开栏、局OA电子公告栏等渠道,及时、全面、准确地主动公开交通运输相关信息。

(五)强化公开手册编制。做好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工作手册收集编写工作,手册共分组织机构保障、公开制度目录、公开运行流程、相关文件制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局2013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34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交通规划计划类信息1条,主要内容为2013年至2016年三明交通运输发展行动计划;交通行政事业性收费类信息1条,主要内容为交通行政事业性收费明细表;行政许可类信息41条,主要内容为涉及有关交通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情况;重大建设项目类信息25条,主要内容为我市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公路项目环境评价公示及建设进展情况;监督检查类信息18条,主要内容为开展交通建设、运输安全检查工作情况等;安全生产类信息33条,主要内容为安全生产建设情况等;交通公共服务类信息10条,主要内容为市区长途汽车出行信息及出租汽车出行信息;综合类信息201条。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我局认真落实《条例》及省市实施意见的各项要求,从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进行咨询和监督出发,优先选用信息化手段,在三明市政府网站和三明市交通运输局网站公开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向市图书馆、市档案馆查阅场所及省市有关新闻媒体报送主动公开信息。根据便民、有效的原则,进一步加强便民服务,对公众关注的,与交通工作有关的立法信息、立法动态,及时进行收集、整理和上网,方便公众查询。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为积极稳妥地做好社会公众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我局具体明确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受理申请机构、申请提出方式、申请受理流程、服务方式和内容,进一步规范申请受理程序,明确操作要求和办结时限,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2013年度,我局没有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3年底,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产生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为了充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政府信息的知情权、获取权和监督权,我局按照《条例》的精神,制定了严格的监督和救济措施。明确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我局没有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认为我局的具体行政行为违反《条例》的要求,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认为我局的具体行政行为违反《条例》的要求,并造成其经济损失的,可以依法请求赔偿。

2013年底,我局未收到针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事项。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3年,我局根据市政府信息公开年度主要任务,在明确需要推进的重点工作、明确工作要求、明确保障措施等方面采取了有力措施,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如在推进制度的有效执行,理顺工作流程和工作环节,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等方面还需要继续做出努力。我局将严格《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认真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推动各项制度的有效执行和落实,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效,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1)统计指标的说明:本附表根据本局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填列。

2)附表。

指 标 名 称

计量单位

2013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334

3186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334

3186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0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上申请数

0

0

3.信函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0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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