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0119-3000-2026-00002
  • 备注/文号: 明交法〔2026〕2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交通运输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6-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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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交通运输局关于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时间:2026-02-09 16:28
  2025年,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并认真落实省、市决策部署,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将法治要求贯穿交通运输规划、建设、管理、运营和安全生产各环节,持续深化依法行政、加强普法宣传、优化执法效能、提升服务质量,为我市交通运输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2025年度推进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情况 

  (一)强化统筹引领,夯实法治建设根基 

  一是全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局主要领导带头深入学习,并将其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全年组织中心组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福建省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3次,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4次,结合“民法典宣传月”等节点邀请局法律顾问开展法治专题讲座,进一步增强交通运输系统法治意识。 

  二是严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主要领导坚持将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突出位置,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落实述法“应述尽述”,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全年主持召开局务会、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推进交通法治工作2次,坚持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对法治建设重大事项、关键环节和难点问题亲自过问、协调与督办,定期听取专项汇报,统筹谋划全局法治工作,确保法治建设方向正确推进有力,营造系统良好的法治氛围。 

  三是深化行业普法宣传。高质量完成“八五”普法终期评估验收,积极谋划“九五”普法规划的贯彻落实工作。完善并公布普法责任清单,巩固局党组统一领导、各部门协同参与的“大普法”工作格局。加强普法队伍建设,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抓好“蒲公英”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共组建13个普法中队,吸纳志愿者220人,成立以来累计组织签到活动83次。把握“路政宣传月”“安全生产月”“宪法宣传周”等重要节点,广泛开展交通行业主题普法活动,在交通场站、服务区等场所悬挂横幅、张贴海报,并结合行业特点推广“以案释法”,在局门户网站、新媒体、三明日报公众号等平台发布交通运输安全生产、违法超限治理等典型案例解析10次,有效提升普法的针对性、感染力和覆盖面。 

  四是持续完善依法行政体系。严格执行《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等规定,坚持将政策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公平竞争审查和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同步推进。依法依规开展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报备3,废止2件。按规定配备并积极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作用,组织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参与我局合同审查41份,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52件,为局机关及局属单位作法律专题讲座1 

  五是提升行政复议、诉讼应诉质效。聚焦行政争议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建立行政争议预防及化解机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专业优势,运用专业法律意见推动矛盾纠纷源头治理。2025年,全年依法依规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起,相关行政执法决定均获市政府维持,案件办理过程规范高效,有效维护了行政执法权威和政府公信力。在此基础上,持续加强执法人员行政执法实务培训和复议案例剖析,推动形成执法与复议、应诉工作良性互促格局。 

  (二)提升服务水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是优化政务服务体验。全年累计办结审批事项2253件,按时办结率、群众满意率均达100%,无违规审批情况。坚持“材料齐全即受理、条件符合即审批”,实行清单化管理和关键材料双人复核,确保审批依法合规。交通窗口在“五办工作法”、网上全流程办理及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中表现突出,在年底省职改办、省效能办的实地检查中,工作成效在全市排名靠前。 

  二是深化政务服务改革。积极落实“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深度参与流程再造。针对企业开办、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大件运输等高频事项,推动“一窗受理、并联办理”,申请材料压减70%以上,办理时限压缩65%,相关做法获省政府办公厅刊载推广。通过集成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许可8个事项,实现全流程网上办理;优化“大件运输一件事”数字化审批模式,实现过程全流程可查;推出道路运输“两证联办”服务套餐,大幅减少材料和时限,有效降低企业办事成本。2025年已累计办理相关集成服务近600件。 

  三是扩展政务服务范围。主动拓展“跨域通办”服务范围,与周边地区对接落地21项高频事项,通过远程核验、代收代办等方式便利异地办事。全面推行道路运输事项“跨省通办”,今年累计办理666件,促进跨区域协作互认。完成103个许可事项的电子证照共享配置,对清单内材料原则上免交纸质证照,实现证照业务全市统一管理。加强部门信息共享与事中事后监管,整改电子证照相关问题办件91件,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和温度。 

  四是创新“信用+安全监管”模式。我局围绕法治政府建设要求,积极推进交通运输领域信用监管机制创新,通过建立信用数据共享平台,实现信用信息全面归集与共享应用。在此基础上,构建安全监管红橙黄蓝四色信用评价体系,并据此实施分级分类精准监管。同时,持续拓展“信用+”应用场景,推动信用评价结果与保险费率、信贷审批等环节联动,逐步形成“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法治化监管格局,有效提升行业安全治理水平。 

  五是创新“云上法庭”模式。为切实解决网约车及货车司机因流动性强而面临的诉讼维权难题,市物流行业党委与法院党组织协同联动,依托“云上法庭”平台打造全流程在线诉讼服务体系,并专门增设错时应诉功能,该模式获中纪委督导组肯定。2025年度,利用该模式办结诉讼83起,显著降低了当事人的时间与经济成本,切实提升了司法服务的可及性和办事效率,是法治政府建设在交通运输服务领域的生动实践。 

  (三)加强监督管理,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印发《三明市市级交通运输涉企行政检查标准(试行)》,明确涉企检查事项清单23项。推广应用“闽执法”平台,推行“扫码入企”,严格落实“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机制,避免随意检查、重复检查、多头检查。2025年度我局会同其他单位参加9个联合检查计划,完成检查企业20家,减少检查51家次,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我局规范涉企检查、落实“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机制优化营商环境等相关经验被福建省电视台新闻报道推广。 

  二是开展执法专项整治。坚持法治政府建设导向,统筹推进货车司机投诉处置效率不高、工程领域招投标规范影响营商环境、基层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系统排查并整改了一批突出问题,依纪依法移送相关线索,同步建立完善了多项制度机制,集中办理了一系列民生实事。通过系统治理,2025年全市交通运输执法投诉量同比2024下降13%,执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实现双提升。 

  三是健全执法规范机制。为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根据市政府部署收回我局赋予乡镇人民政府行政处罚权事项18项。结合“闽执法”平台整合优势,编制印发《交通执法案件标准化指南(试行)》,系统梳理案件程序、文书制作、强制措施流程及典型案例,为一线执法提供统一、可操作的工作指引。持续加强执法监督,2025年度开展全市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案卷评查12次,累计评查案卷220份,有效促进案卷质量与执法水平提升。深化跨区域执法协作,与莆田、南平、龙岩、泉州交通执法部门建立公路治超联动协作机制,通过联席会议、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结果互认等方式,形成区域治理合力,精准打击超限超载行为,优化区域营商环境与道路安全水平,提升执法协同效能。 

  四是刚柔并济规范执法。积极落实柔性执法、说理式执法,印发修订后的《柔性执法四张清单暨涉企柔性执法四张清单制度》,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优化营商环境。2025年,全市共办理柔性执法案件217件,其中不予处罚55件、从轻处罚162件,开展说服教育、行政指导、行政约谈等非强制措施543起,取得良好社会效果,执法公信力和队伍形象持续提升。严格落实行政执法集体讨论委员会制度,2025我局共对52起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开展集体讨论,并逐案开展个案执法监督,有效提升重大执法决定规范化和严肃性。 

  二、2026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 

  本年度,我局法治政府建设虽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短板:一是涉企检查规范化程度不足,“扫码入企”落实不到位;二是信用监管方式较为单一,分级分类监管机制尚未全面推开;三是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适用时间较长,动态清理机制有待加强。下一步,我局将持续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各项部署要求,持续提升法治建设水平,为推动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是持续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进一步贯彻落实涉企行政检查相关工作要求,严格按照《三明市交通运输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三明市市级交通运输涉企行政检查标准(试行)》开展检查,推动形成依法、透明、高效的涉企检查新常态。 

  二是建立“信用体检·健康指南”机制。融合“闽执法”平台、交通运输安全监管2.0平台、信用中国平台、运政平台、招投标监管平台、1232812345热线投诉等大数据分析及我局安全监管涉企行政检查报告,探索向企业推送《信用健康报告》,包含风险提示和修复建议,推动从“事后整改”转向“事前预防”。将信用数据转化为企业可操作的“健康指南”,实现监管与服务融合。 

  三是积极推进规范性文件审查清理。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相关规定,系统构建交通运输规范性文件“全链条”合法性审查体系,并建立健全内部督办机制,持续督促起草部门、制定机关办公机构与合法性审核部门履行职责。对超过适用期限或不符合当前管理需要的规范性文件开展评估与修订。 

    

    

    

三明市交通运输 

2026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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