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0119-3000-2024-00016
- 备注/文号: 明交综函〔2024〕11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交通运输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4-03-29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关于进一步优化市区新市北路交通安全环境的建议》(第20244097号)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一、已采取的工作措施
对市政协委员提出的“关于重点强化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出租客运企业加强对出租汽车从业人员进行交通安全教育的建议”,2023年以来,市交通部门针对三明市区出租汽车道路交通事故多发高发态势,联合市公安交警、交通综合执法等部门组织市区出租汽车企业和网约车平台公司开展市区出租汽车、网约车安全行车和规范服务专项行动。一是制定下发了《市区出租汽车及网约车安全行车规范服务的通知》,从企业责任、车辆管理和驾驶员教育等方面对安全行车和规范服务提出了具体要求。二是联合市委文明办、公安交警、交通综合执法和两区交通部门等单位开展了评选“市区文明服务十佳出租车”“十佳驾驶员”和“安全行车、文明服务”宣传周等专项活动,向广大出租汽车(网约车)驾驶员发出安全行车、文明服务倡议,引导驾驶员自觉做到安全运营、规范服务。三是督促市区出租汽车企业和网约车平台公司加强驾驶员安全警示教育和文明服务培训,强化日常车容车貌巡检,防止问题驾驶员和车辆“带病”运营。四是市交通综合执法部门强化出租汽车、网约车违规行为整治力度。2023年以来,共立案查处市区出租汽车、网约车违规189起。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市交通部门还将把市区出租汽车、网约车驾驶员应急事故处置作为日常安全学习教育的重点工作,通过引入智能驾驶模拟器,将出租汽车、网约车运营中可能发生的醉酒驾驶、车辆爆胎、路面湿滑、恶劣天气和高速公路团雾等各类道路交通安全问题模拟到驾驶员的实际操作中,让每位驾驶员亲身体验道路交通事故及应急处置过程,并对驾驶员的应急处置结果进行综合评判,将评判结果作为驾驶员岗位适应性的重要依据,有效提高驾驶员安全学习的效果和质量。按照“先试点、后推广”原则,先在市交运集团(客车、公交车、出租汽车)和三元区出租汽车企业进行为期半年的试点应用并评估应用效果,根据评估效果再逐步向全市推广。
领导署名:吴文明
联 系 人:谢乐彬
联系电话:8226961
三明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3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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