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0119-3000-2024-00002
- 备注/文号: 明交法〔2024〕1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交通运输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4-01-31
- 有效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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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效性:废止
2023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 年)》及《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考核评价体系》有关要求为工作指引,扎实推进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行政执法“四基四化”扎实推进
扎实推进行政执法“四基四化”建设,全面提升执法队伍规范化管理水平是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法治政府部门的重要举措。
1.执法队伍职业化。一是积极组织学习法律。坚持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开展每月学法活动;制定了交通执法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领导班子成员每季度安排集中专题法律学习一次;印发“交通执法队伍应知应会”至全体执法人员,切实提升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开展工作、维护稳定、化解矛盾的能力和水平。二是强化培训促提升。始终坚持把增强执法能力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常抓不懈,聚焦队列训练、法律法规、执法实操、经验交流等方面,制定三明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系统执法业务培训工作方案。今年共选派了43名执法人员,参加全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轮训。组织开展全市交通执法业务培训、交通建设安全质量监督管理培训,全市交通执法系统共计97人参加培训。
2.交通执法标准化。受省交通运输厅委托,组织编写明年施行的《福建省治理公路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根据2023新版《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标识建设规范》,持续深化执法场所、执法车船、执法装备等标准化建设。组织全市交通运输系统11个执法单位统一参与到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建设之中,通过政务外网接入,全系统290名执法人员在福建省公务人员统一身份认证平台上完成注册认证,并在闽政通(政务版)完成闽执法模块激活。同时以最快速度完成单位电子印章、单位数字证书及个人数字证书申领等相关工作,实现平台推广全覆盖;为实现“闽执法”在线缴费功能,严格按照权责清单内容,认领监管事项421项。督促11个具有罚没职能的执法单位开通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系统用户权限;组织平台使用培训、线下技术支持、下乡技术巡检和现场操作指导。
3.管理制度规范化。针对“局队合一”行政执法新挑战,在全省交通运输系统率先出台“规范行政强制措施实施审批流程制度”,签订行政执法委托书并公示,开展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并全面完成问题整改。积极推进柔性执法工作,2023年全市共办理柔性执法案件1149件,其中:落实“四张清单”制度不予处罚56件,从轻处罚474件,减轻处罚585件,免于处罚34件。说服教育79起,行政建议26起,劝导示范12起,行政约谈26起,行政指导189起,行政告诫8起,责令改正338起。执法行为得到更广泛的认可,队伍社会形象进一步改善,交通执法的环境更加和谐,取得了较好的社会和法律效果。
4.执法工作信息化。投资7300多万元,全面建成全市39个车辆路面动态检测技术监控点和1个市级监测监控指挥中心及10个县级监控指挥中心,2023年正式启用34处车辆路面动态技术监控检测点,在全市开展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工作。全市交通执法部门积极联合公安交警部门通过车辆路面动态检测技术监控、治超监测监控中心汇总分析与协同调度等技术手段,实现对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行为的全时段监控与自动化取证,着力破解当前治超执法工作中存在的“执法力量不足、人工执法存在时间空档、货运源头把关不严、超限车辆屡禁不止”等深层次矛盾,有效提升交通运输执法治理能力,有效完善交通运输执法治理体系。2023年全市治超非现场执法立案1691件,立案数位居全省第一。
(二)交通运输信用体系不断完善
一是及时推送“双公示”信用信息。按照要求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三明市信用信息平台推送交通运输行业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即“双公示”)、“红黑名单”、联合惩戒信息等信用信息。2023年我局推送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用“双公示”数据888条,五类行政管理信息推送428条,线下诚信宣传活动7场,无不合规记录,数据指标在全市排名前列。二是积极推进政务诚信建设。组织开展全市在建普通公路工程信用考核,评定结果在网上公示并接受监督。该结果作为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和人员参加福建省交通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的重要参考因素。道路运输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结果作为组织开展“双随机”抽查的重要依据,凡是考核成绩靠后的将被列为“双随机”抽查重点企业,对其加强监督检查,督促整改。三是认真开展诚信宣传教育活动。向交通运输企业和从业人员宣贯国家社会信用系统建设政策文件和交通运输信用相关政策要求,引导企业和从业人员把诚实守信作为共同的价值取向、行为规范,让诚实守信的意识和观念深入人心,营造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的良好氛围。四是在局门户网站设立“信用交通专栏”,宣传各级党委政府及其部门有关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刊载信用风险提示等;积极清理过期行政处罚公示信息,对局门户网站相关企业的交通运输行政处罚公示信息开展清理,对依法变更、撤销、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信息,以及公示或公开已达规定期限的行政处罚决定信息按规定撤下,并为确保今后公示期到期的企业行政处罚信息及时撤下,将局门户网站“双公示”专栏直接链接到信用中国(三明)网站,确保同步更新。五是积极推行完善信用承诺制度,在市场主体准入和市场主体自觉守法经营等方面,通过整顿交通运输市场秩序,由市场主体主动作出信用承诺,推动交通运输行业守法经营、诚信服务。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人员深入企业一线,了解企业诉求,为企业解困纾难,召开信用修复专题培训会,指导、帮助运输企业修复失信信息,推动当地交通运输市场释放潜力、激发活力、增强动力,极大提升了交通运输市场诚信经营水平,营造了良好的营商环境。六是制定出台《三明市农村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考核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我市农村公路从业单位、人员信用评价,增强守法、诚信意识,持续推进我市农村公路建设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三)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深入开展
一是成立领导小组。省厅召开动员部署会后,我局根据市依法治市委员会的工作要求,迅速成立领导小组,并成立由相关业务骨干作为成员的工作专班。同时,督促各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参照省、市做法,成立各自的领导小组与工作专班。二是作出动员部署。4月18日,三明市交通运输局召开全市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动员部署视频会议,局主要领导作动员部署讲话。三是制定行动方案。我局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市委依法治市办通知要求,制定了《三明市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对工作目标、整治重点、责任分工、实施步骤、工作要求以及联络员等进行了明确。四是畅通举报渠道。在交通运输局官网发布专项整治通告,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广泛听取群众和相关从业人员的反映。同时听取企业代表意见,6月29日邀请两客一危,普货,网约车公司五家企业代表参加交通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座谈会,听取企业代表反映的意见,主动接受监督,并对企业关心的相关政策解读。五是深入自查自纠。专项整治活动开展以来,广泛听取群众和相关从业人员反映和意见,逐项对逐利执法、执法不规范、执法方式简单僵化、执法粗暴、执法“寻租”等五个方面突出问题、十五个重点整治项目进行自查。坚持“刀刃向内”,深刻分析在执法过程中的不足,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六是开展调研督导。把跟踪督察贯穿始终,及时成立由主管局干部、执法业务骨干等参加的“明察暗访”组,深入执法现场随机检查抽查,实地了解情况,现场督办落实,重点监督责任、督进度、督整改、督成效,督促真查真改、立行立改。七是全面完成整改。针对梳理出的整治内容,各部门、单位制定出确实可行有效的整改方案,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完成时限,全力做好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整改的贯彻落实工作,现已全部完成整改。通过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执法人员在思想认识上有所提高,在作风转变上取得实效,在执法业务水平上取得提升。
(四)“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机制有效实施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上关于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决策部署,提高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推行“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实行“一支队伍管执法”,防止重复执法和执法扰企扰民。报市政府出台三明市推行“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机制实施方案,并制定出台我局“综合查一次”场景清单,对《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推行“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明政办发明电〔2023〕 23号)附件中的“综合查一次”场景清单具体落实,明确了责任分工和协调落实机制。2023年全市交通运输执法部门联合公安交警部门开展“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1752次,我局在市政府召开的“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座谈会上做典型经验交流发言。
(五)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执法检查有序推进
我局会同相关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印发2023年三明市道路运输新业态(网络货运)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运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福建)随机抽取监管对象,抽取后随机选派执法人员进行执法,主动发起联合抽查任务数4个,发起次级抽查任务22次,抽查市场主体116户,对抽查发现存在问题的企业,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参与校车交通安全“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检查,会同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前往清流、明溪、将乐开展校车安全检查,重点检查配备校车的学校和提供校车服务的道路运输企业履行校车安全管理职责及校车、接送学生车辆、行车线路及道路安全隐患的排查处置情况。联合抽查发现存在问题的企业,一律登记造册,责令相关企业限期反馈整改情况。整改期限届满后,市、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牵头对企业整改情况进行现场核查;对整改不到位的企业立案查处,督促企业落实整改。
(六)严格落实普法责任优化交通运输市场法治化营商环境
制定《2023 年三明市交通运输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和普法责任清单工作计划》,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深入开展“八五”普法,创新开展“蒲公英+”普法模式,打造三明交通运输系统“蒲公英+N”普法志愿者联盟品牌。积极动员、广泛发动局机关及局属单位从事执法、普法、法律服务的工作者加入“蒲公英”普法志愿者队伍,在深入机关、学校、乡村、社区、企业等法治宣传活动中,身着统一志愿服装,亮身份、亮标识、树形象。一是公路管养,现场普法。围绕“保障公路畅通,服务人民出行”的主题,持续开展“路政宣传月”活动。交通运输执法部门联合公路养护部门通过发放路政宣传手册,向过往车辆、行人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知识,进一步解读源头治超、联合治超、科技治超、信用治超、公路路政许可服务、大件运输许可服务、涉路施工许可等相关政策。同时,结合“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通过12328交通服务热线、“前路无限”小程序等渠道,收集辖区治超、执法、服务等领域方面线索,严查破坏路产路权等不法行为,营造关爱公路、保护公路的社会氛围。二是风险提示,保障权益。针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等新业态市场呈现资金投入上升快,经营收益不稳定、网约车平台公司运营合法合规性不足等因素,及时分析研判,开展风险提示式普法,引导社会资本理性投资运输市场;同时,举办道路客运及网约车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解读培训班。三是水路普法,走进校园。为普及水上交通安全知识,进一步增强学生水上交通安全意识和提高自我保护能力,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部门联合地方海事管理部门每年走进暑托班、幼儿园、小学、中学开展水上交通安全专题普法活动。通过悬挂横幅,PPT课件讲解,在现场互动示范救生衣穿戴技巧,发放《水上交通安全法律读本》和学习用品,向学生讲解水上交通安全隐患、水上交通安全标识和器材、水上交通事故求生技能等,使少年儿童在轻松愉悦的氛围中接受了交通安全法律知识的熏陶,增强防范意识,加强自我保护。2023年,三明市交通运输局普法大队建立4个普法中队,组织内志愿者总数78人,组织内累计开展普法专题活动14次,“蒲公英”普法志愿者组织内签到活动实际累计信用时数116.7小时。
(七)立法辅助及法律执行情况检查认真落实
受省交通运输厅委托,主持编写《福建省治理公路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 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征求意见稿)》。组织反馈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对我市实施《三明市城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情况执法检查报告的审议意见贯彻执行情况。组织研究《福建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草案)》等24部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等草案的立法(或修订)征求意见反馈工作。其中《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等3部我局反馈的修改意见被采纳。
(八)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法治监督常态化机制化
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及公平竞争审查。一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对行政规范性文件有关主体、权限和程序规定的主要合法性问题审查;根据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和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福建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市场监管总局等五部门联合印发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对行政规范性文件涉及市场主体和营商环境规定的开展公平竞争审查。2023年组织召开6份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会,提出审查意见和修改建议,按规定提交会议集体研究,并按规定报备和公示。二是组织对我局规范性文件开展3轮清理,包括我局负责起草以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名义印发和以我局名义印发文件,全年共清理规范性文件23件,保留21件。三是加强与市检察院的沟通协调,组织相关部门配合市检察院开展道路安全整治有关调研,道路安全“微改造”成效获肯定。加强合同合法性审查。制定出台《三明市交通运输局合同管理制度(2023年修订)》。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在执法工作中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水平还需要进一步提高
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相关业务培训时重视次数和人数,培训内容的针对性有待提升。同时,部分执法人员非法学专业,加之执法任务繁重,对相关法律知识学习时间不够,执法业务和个人素质能力有待提高。
(二)“一专多能”监管执法人员相对不足
交通运输行业点多、面广、线长,涵盖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地方海事、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等多个领域。执法人员对业务的穿透力不足,常见专精于一至两个领域的人员,但通盘涉猎多个领域的人才相对不足。
三、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局主要领导坚决落实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从加强理论学习、推进民主决策、强化监督管理等方面入手,有计划地推进法治建设工作。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一是抓住“关键少数”。局主要领导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带头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部署推动落实省市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市委依法治市2023年工作要点和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及时研究法治政府建设有关重大问题,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法行政,主持5次党组会议(中心组学习会)对交通运输法治政府建设、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改革等重大决策事项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局办公会议、局务会逢会必强调依法依规落实各项工作部署,把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穿到全市交通运输行业治理全过程。二是抓好绝大多数。局党组中心组坚持集体学法制度,开展党组中心组学法活动,制定中心组年度学法计划,把宪法法律、党内法规和行业法律、法规、规章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通过领导干部个人自学、集中辅导等方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期间,聘请党校专家作专题培训,促进习近平法治思想更加入脑入心,强化干部职工法治理念。督促局属单位和各部门积极配合市委依法治市办开展“法治示范市创建活动”,相关工作在全市工作部署会上受到市领导表扬。
(二)全力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一是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规划。根据上级关于法治建设工作安排,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法治工作计划,将法治建设工作与局中心工作同部署、同研究、同落实。二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健全领导议事制度,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决策,遵循调研论证、合法性审查、公众参与、方案协调和领导集体讨论决定相结合的决策机制,按程序办事,保证了重大决策的科学性和合法性。
(三)强化行政权力的监督管理。一是坚持依法行政。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积极督促领导班子依法行政。二是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2023年我局共承办市人大建议18件、市政协提案10件,所有提案及建议均已办结,满意率100%。三是进一步推动完善内部层级监督。层层传导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岗双责”责任,认真落实巡察整改工作,注重强化干部日常监督管理,持续推进干部队伍建设。
四、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持续推进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
深入推进交通运输系统“八五”普法规划,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为抓手,突出“地域特色、部门特点、行业亮点”,组织开展宪法主题宣传活动及习近平法治思想培训讲座等活动;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扎实开展交通系统自查清理工作,杜绝出台违反统一大市场相关要求的政策措施;继续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提升各级执法机构法律素养和办案能力。
(二)巩固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成果
全面总结再提升,系统梳理专项整治经验做法,做实专项整治“后半篇文章”,对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进行再排查,特别是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建立排查与整改台账,及时、严格、规范进行处理;采取“回头看”的方式,确保问题彻底整改到位、不反弹;建章立制促规范,补齐制度短板,加快构建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执法规范化长效机制;坚持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不断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等制度,促进执法队伍专业素养和实战能力不断提升。
(三)进一步深化柔性执法工作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相关部署,推行包容审慎执法“四张清单”制度,2020年6月,我局根据市委依法治市办“关于建设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186’工作机制实施意见”部署我局在全市范围内率先开展柔性执法工作。 2021年8月我局在全市交通运输执法领域试行《“三个一”柔性执法工作法》,即:前期预防 “一学一检一交流”;现场执法“一标一策一体验”;事后整改“一访一联一帮扶”。通过试行“三个一”工作法,把柔性执法理念通过具体的措施落实在执法检查三个阶段,营造和谐的工作氛围。2022年我局研究制定了《三明市交通运输不予处罚事项清单》、《三明市交通运输从轻处罚事项清单》、《三明市交通运输减轻处罚事项清单》、《三明市交通运输免予行政强制事项清单》,出台柔性执法“四张清单”制度,并公布了“第一批”的执法事项清单。由于部分处罚事项国务院已印发通知取消,为进一步深化柔性执法工作,2024年拟结合当前护航民营经济发展工作形势和我局工作实际,编写出台我局新的柔性执法“四张清单”。
(四)拓展“跨部门双随机”应用场景深入推进“综合查一次”
全面规范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是党中央、国务院对市场监管理念和方式的顶层设计和重要改革,要以跨部门联合检查为原则,部门单独检查为例外。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决策部署,市政府以优化营商环境为抓手,对“同一行业、同一区域、同一对象”,推行“综合查一次”制度,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一次到位”,解决多头监管和重复检查等问题,推动我市营商环境优化提升。计划在省、市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办公布的具体工作计划基础上,进一步合并系统内检查事项,并根据工作要求在联合监管中运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双随机”抽查和结果录入。督促下属单位深化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引导相关部门在日常交通运输市场监管工作中积极运用“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方式,年初制定本年度工作检查计划,合并交通运输系统内各部门涉企检查工作,将可合并的相关检查全部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抽取人员和检查对象,网上推送检查计划,及时录入检查结果,提升交通运输市场监管“互联网+监管”覆盖范围,巩固提升“综合查一次”工作成效,持续减轻企业负担,护航民营企业发展。
(五)拓展交通运输市场监管行为移动平台录入
互联网+监管已纳入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省、市绩效考核指标,拟进一步提升互联网+监管移动应用水平,强化交通运输监管行为移动平台录入,在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队伍中推广“闽政通工作APP”应用,力争交通运输行业监管数据移动平台录入量占总录入数据量30%以上。
(六)推动交通运输综合执法运用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开展行政执法
重点推进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交通运输系统中执法主体、执法人员、执法对象、执法事项、法律法规、裁量基准、执法文书、典型案例等执法要素库的配置和完善;督促我市交通运输系统配齐执法设备。根据省、市专班及省效能办推进全省非密执法案件全面纳入平台全过程办案的进度要求,督促全市各交通运输执法主体使用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录入真实行政执法案件。抽调各县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平台专项培训,以点带面全面提升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执法队伍平台使用水平,进一步规范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
三明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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