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市普通公路建设项目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更加客观地掌控在建项目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动态,更加有力地推动普通公路标准化施工和项目建设规范化管理,促进各县(市、区)普通公路质量安全专项督查组积极开展辖区内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督查工作,根据各县(市、区)交通局反馈的意见和建议,市交通局对原《三明市普通公路建设项目质量与安全生产管理考评办法(试行)》进行了补充和完善,现将修订后的“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将实施过程中的有关意见和建议及时向市交通局反馈,以便进一步完善。修订后的办法自2010年8月12日起实施,原《三明市普通公路建设项目质量与安全生产管理考评办法(试行)》同时废止。
附件:三明市普通公路建设项目第二次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考评办法(试行)
二○一○年八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