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21〕4号)、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2021年交通运输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工作要点的通知》(闽交政法函〔2021〕3 号)精神,为深化交通运输“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高质量、高效率地服务企业、服务社会,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就近办、自助办”,市局决定将“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转籍”等4项原市级行政许可事项委托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办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委托办理的行政许可事项为: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转籍,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注销,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转籍,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注销。
二、此次行政许可事项委托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办理的转换时间节点为2021年10月20日。此时间节点之前市交通运输局已经受理申请项目的,继续办理完毕;时间节点之后的项目申请由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受理。
三、此次委托办理的行政许可事项(详见附件1),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应当及时承接,更新本部门权责清单,并纳入网上办事大厅、运政系统办理。请结合本单位实际,根据原市交通运输局《办事指南》相关内容(附件2)对县级《办事指南》”进行补充修订,并采取适当方式进行公示,方便群众知晓。同时,要认真按照“××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办事指南》”的相关要求办理业务。
四、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在办理上述行政许可业务遇到疑难问题时,可以与市局行政服务中心或市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培训科联系(联系人:庄奕勇,联系电话: 0598-7500073;张天质,联系电话:0598-8292938)。
附件:1.三明市交通运输局委托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2.三明市交通运输局委托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
三明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9月29日